本报讯(记者 王 璐)如今在很多城市,演唱会门票常常一票难求,有些粉丝便将希望寄托于二手交易平台。10月13日,记者从北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审理了一起因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演唱会门票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00后”小美得知自己的偶像要开巡回演唱会,便与同学开始抢票,但几次抢票均未成功。此时,某平台上的一则门票转让信息吸引了小美的注意。经与卖家沟通,小美以高出原价500元的价格预订了两张门票并支付了订金。然而,随着演唱会时间的临近,小美却迟迟未能收到门票,着急的小美再次联系卖家,却发现卖家账号已经被平台封禁。无奈之下,小美将卖家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小美认为卖家明知门票需实名购买,仍承诺可正常出票,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应三倍赔偿其损失。卖家则认为,其收取的款项已退还,未对小美造成损失,小美不应获得赔偿。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卖家退还小美500元订金并赔偿小美600元,小美自愿撤回起诉。
对此,该院法官提醒,群众在购买各类演出门票时,要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如果要购买他人转让的门票,务必提高警惕,对入场政策及出售的门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切勿盲目加价购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