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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整治小井盖 服务大民生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9月22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连日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多维度开展窨井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城管局牵头的供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会商,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以“我管”促“都管”,有效发动各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对口负责;并通过日常巡查、群众投诉、智能数据传导等方式,最终形成智能化、精细化窨井安全长效管理模式。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县城管局走进公园人群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讲解窨井设施安全知识、窨井设施损坏投诉方式等相关内容,加深群众对窨井安全工作的了解,激发群众保护窨井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携手,从严打击偷盗、毁损窨井设施犯罪。对造成侵犯公共安全后果的偷盗毁损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定罪量刑,从严打击偷盗毁损窨井设施行为,极大地维护了窨井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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