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法庭

为46名农民工解“薪”愁

本报讯 (记者 王璐)“没想到法院十多天就给我们要回拖欠了3年的工资,太感谢了!”8月18日,当事人方某修激动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原告方某修、王某江等46人与被告林州市某村民委员会、王某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方某修、王某江等46人劳务款50909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某生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方某修等46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合涧法庭执行员王赤兵受理该案后,一边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生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一边运用网络查控,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查找。在与被执行人王某生多次沟通后,他始终声称自己生活困难,暂无法支付申请人工资款。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查出王某生名下网络资金和银行卡有10万余元,王赤兵果断对其名下的网络资金和银行卡依法采取了冻结措施,之后再次督促王某生主动履行,并向其说明如仍不履行将依法扣划其名下资金,但王某生仍一再推脱想要拖延执行。王赤兵遂依法将其名下资金进行了扣划,并及时将案款给付了申请人。至此,46名农民工被拖欠了3年之久的工资终于顺利拿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