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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人民法院

还款义务不履行 查封房产促解决

本报讯 (记者 王 璐)8月14日,记者从滑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执行局拟对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共有房产进行拍卖,促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刘某借款10万元,后陆续归还6.5万元,剩余欠款未按期偿还。今年3月,刘某将李某起诉至滑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偿还刘某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冉令铎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李某与其妻子赵某名下共有的一套位于滑县的房产,遂立即依法查封了该房产。随后,冉令铎联系到了李某妻子赵某,告知其与李某共有的房产已被法院依法查封,如李某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然而赵某情绪十分激动,称其不是借款人,法院没有权力拍卖该房产。冉令铎耐心向赵某释法析理,在反复做赵某工作的同时,告知其阻碍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冉令铎耐心细致的沟通,赵某了解了关于执行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情绪也得到了缓和,更认识到了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希望不要拍卖房产。

次日,在冉令铎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李某一次性偿还刘某本息共计5万元,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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