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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不满意

消费者退款不退货 被商家起诉

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年,网络购物越来越受欢迎,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日前,汤阴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金牌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由网购引起的买卖纠纷案件。

今年2月9日,张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一件衬衫,签收当日发现衬衫多处不平整,要求赔偿。网络店主王某拒绝了张某的补偿要求,告知其可以选择退货退款。张某不予理会,直接在平台上两次申请仅退款,平台通过退款后,店主王某钱货两失。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王某将张某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

调解员接手该案后了解到,原告王某在千里之外的广东,在征求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决定对该案采取线上线下调解的方式。调解员告之张某,作为买家,在网购过程中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应当合理维权,不能滥用权利。而王某作为卖家,应秉着诚信经营的理念,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出现的问题,寻找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张某认识到自身问题,向店主王某表达了歉意,并通过转账返还了被平台扣除的货款,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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