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贵伟 通讯员 巩 方
“田某把拖欠村集体4年的3.15万元土地承包费交啦!”12月2日,龙庆街道南羊坞村党支部书记勾庆洋说。
这3.15万元土地承包费还得从近日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龙庆街道南羊坞村进行巡察说起。巡察组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南羊坞村集体土地较多。组务会研究决定,把集体土地作为南羊坞村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组按照组务会研究的意见对该村的集体土地逐地块进行调查、核对。该村有集体土地约9.5公顷,但在查阅资料、账目时,仅显示有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约8.73公顷,另外的0.8公顷土地去哪儿了?
巡察组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提出了严肃批评,并指出他存在的错误。在巡察组循循引导、步步追问下,该村党支部书记才道出实情:“前些年,本村村民田某在外打工时发生意外事故未得到及时赔偿,生活困难。经村‘两委’研究,让田某租种了村里21亩集体土地。因田某当时仅能支付6亩地的土地承包费,就签订了6亩地的土地承包合同,打了15亩土地承包费的欠条。后因田某身体恢复、生活改善,村委会于2020年收回了3亩地,剩余12亩集体土地仍由田某耕种,但自2019年以来,田某一直没有交纳土地承包费,也从未签订过土地承包合同。”
巡察组核实情况后,立即召开组务会进行分析研判。在了解到田某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家庭收入稳定、具备偿还能力时,巡察组就和村“两委”干部找到田某,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督促南羊坞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与田某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田某也于11月28日将拖欠4年的集体土地承包费3.15万元上交到村集体“三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