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7月26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相邻纠纷引发的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不仅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款,还将双方积怨十年的相邻纠纷一并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秦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因为家门口的土地争执了数十年。在这期间,当地村民委员会曾多次居中调解协商,但因双方都不肯作出让步而未能解决。今年1月12日,双方矛盾升级,原告与被告发生了厮打,造成原告秦某某面部受伤,被告王某某额头亦有抓痕。随后,原告秦某某住院治疗,因年事已高,住院期间血压一直居高不下。后经法医鉴定,原告秦某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事发后,双方对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秦某某遂以被告王某某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向临淇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7万元。接到诉讼后,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冤家宜解不宜结,承办法官赵广庆不想一判了之,而是想让双方解开思想疙瘩,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奈何双方积怨和分歧太大,多次沟通无果,一直未能调解成功。
该案开庭后,赵广庆和人民陪审员利用午休时间,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双方权衡利弊。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8300元赔偿款转给原告,原告、被告都同意采纳法官建议,将门前的土地纠纷一并协商解决,且均表示愿意放下成见,今后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