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郑 茜 孙鹏杰)“多谢检察官给俺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作为一名军属,俺觉得光荣。儿啊,`你也要好好服役,报效国家!”7月26日,汤阴县的王某给当兵在外的儿子打电话时这样叮嘱道。
王某是一名农民工,他的儿子目前正在辽宁省某部服役。去年5月,王某带领两名农民工在某公司承建的工程中负责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因图纸变更使王某等人增加了工程量。工程竣工后,该公司欠王某等人工程款5.5万元。王某等人多次讨要,但该公司以增加工作量未经结算为由,拒不给付剩余工程款。无奈之下,今年6月18日,王某向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了解到王某系军人军属后,办案检察官决定为王某开辟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绿色通道,迅速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到施工现场调查核实,协助调取案件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在依法进行追偿。6月21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7月19日开庭后,汤阴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某公司支付5.5万元。目前,判决正在执行中。
根据高检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要求,从今年4月起,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帮助军人军属追索劳动报酬是汤阴县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提升工作质效的一个具体举措。该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集中力量办理,将支持起诉与拥军优属紧密衔接,确保支持起诉跟踪到底,直到被告履行判决,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