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张明娟)5月5日,殷都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远程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该案事故发生在2021年12月。原告张某驾驶小轿车在太行路与341国道交叉口西侧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就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由于双方对车辆维修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没有理赔成功。随后,原告向该院提出了对车辆损失进行诉前鉴定的申请。今年3月,该院诉前鉴定办公室向原、被告双方发放了车辆损失鉴定报告。原告随即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向该院道交一体化中心提出了诉前调解申请,道交一体化中心网络管理员于当日将案件委派给平台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对双方进行视频调解,仅一上午时间,该案就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高效的工作非常满意,给出了五星好评。
近年,该院不断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将道交一体化中心设在诉前调解中心,同时,在诉前调解中心设立诉前鉴定办公室,将“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工作融合在一起,通过诉前鉴定促进诉前调解,形成“在鉴定中调解、在调解中鉴定”的新格局,有力推动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高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