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本想着躲一天算一天,可手机被强制装上失信彩铃,可真丢人!”5月18日,被执行人刘某调侃道。
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给付原告工资款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随后,张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期履行义务。刘某心存侥幸,不但拒不履行,还开始“躲猫猫”,拒不露面。今年4月20日,该院通过官方微信推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彩铃的通告》,决定从5月1日起,对已经立案执行且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限定的履行时间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对其手机的主叫和被叫强制设置失信彩铃。该《通告》发出后,仅几天时间就被点击7000余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刘某看到此信息后深感震撼,想来想去感觉再也躲不过去,便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当场履行了执行款1.5万余元。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该院不断推出制约老赖的新方法和新举措。据统计,《通告》发出以来,先后有1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标的70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