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5月18日,记者从林州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适用简易程序,“隔空”开庭审理了我市首例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日下午,马某与其父母带女儿从医院就医返回到林州市陵阳镇聚贤苑小区。在小区入口检疫点,马某拒不配合出入登记、测量体温等防疫工作,并与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杨某等人发生言语冲突,后用脚踢杨某身体,杨某报警。随后,陵阳镇派出所民警高某、常某赶至案发现场。民警让马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马某拒不配合,用脚踹警车,并殴打民警高某头部,踢民警高某、常某身体,严重阻挠了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案发后,被害人杨某、高某、常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马某的妨害公务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袭击、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检疫任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检察院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取得了谅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承办法官综合马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