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沛丽)“骑电动自行车请不要载人,危险!”“请保持1米间距。”5月18日,在中华路与文峰大道交叉口,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志愿者举着“文明交通我示范”的小红旗与民警、交通协管员一起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攻坚年。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的市人民检察院自觉参与“创文”各项活动,在交通脉络要道口维护交通秩序,对闯红灯、越线等候、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行为进行劝导,并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