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赵鹏)“真是太感谢咱院的执行法官了,要不然我这笔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12月4日,申请人黄某激动地对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原来,前段时间,该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网上划拨的方式最终执结该案。
2015年,被告郜某对拖欠的预制板款给原告黄某出具一张3.5万元的欠条。之后,原告黄某多次催促被告郜某支付货款,但郜某未付。黄某将郜某诉至北关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郜某支付黄某货款3.5万元及利息,郜某未能如期履行,案件经黄某申请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一进入执行程序,该院即向被执行人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找郜某名下的财产线索。通过不断努力,执行法官终于在郜某的一个银行账户上发现了3万多元的银行存款,遂依法冻结。随后,执行法官在网上划拨了这笔存款。在履行了相关手续之后,申请执行人黄某拿到了这笔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