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慧敏)记者日前获悉,为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发文,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转发了《省金融局、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助推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暂行)》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通过降低带贫企业融资成本,不断扩大信贷投放,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以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的支持对象将按照《河南省带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精准选择拟支持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带贫企业、符合条件的参与“千企韬千村”相关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电商物流企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企业作为贷款主体。对符合条件、有用款需求的带贫企业将应贷尽贷。
据悉,企业申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获批后,乡镇政府将负责组织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确定具体带动方式,明确带贫责任,严禁以“分红”“分钱”等不劳而获模式带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