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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法院

田间地头察案情 上门调解化心结

本报讯 (记者 王璐)“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我院主动将审判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上门调解、就地开庭、现场普法等形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护航春耕生产,助力乡村振兴。”3月31日,记者在安阳县人民法院采访时,相关负责人分享了该院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经验做法。

面对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院吕村法庭法官及司法警察等一行5人,深入辖区田间地头进行实地调查,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案件中,当事人李某诉称,其与王某同镇不同村,2009年8月,李某将其承包的4.8亩土地转包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转包合同,对租期及租金履行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后,王某不仅继续耕种土地,还延迟支付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诉至法庭,要求返还土地、赔偿损失等。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法官王西卉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共有5户村民与李某的情况相似,涉及耕地20余亩,遂决定实地了解情况。在耕地现场,王西卉认真听取了当事人诉求,仔细了解土地边界、作物种植及墒情现状,并通过拉家常形式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有效缓和了对立情绪,为后续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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