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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

“法官有约”破难题 司法为民显担当

内黄县城关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刘军伟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本报记者 王晓楠 文/图

1月5日,内黄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有约”接待窗口前秩序井然,群众正与法官面对面沟通。这里没有法庭的凝重,洋溢着倾听与沟通的温暖。该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法官有约”制度回应群众期盼,打破传统服务模式,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群众,在司法与民生之间架起“连心桥”,为平安内黄、法治内黄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破局开路:制度创新搭建司法为民新平台

“以前打官司摸不着门路,现在预约就能和法官面对面,心里的疙瘩一下就解开了。”东庄镇居民王某的感慨道出了群众的心声。针对“门难进、事难办”的痛点,该院创新推出“法官有约”制度,提供“菜单式”司法服务。

该院将“法官有约”定位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要点,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强化干警对司法为民宗旨和基层治理使命的认识;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约见范围、时间、流程和责任,确保活动规范运行。

“法官有约”的接待点遍布诉讼服务中心、7个派出法庭以及各审判庭,全院共设置了12个固定接待室,21名法官轮流值守。该院各党支部将接待日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每周五下午原则上不安排开庭,法官专注接待来访、答疑解惑、指导调解。这意味着,司法服务的阵地从庄严的审判庭前移到了更贴近群众、更便于沟通的多元平台,真正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法官有约”并非单向安排,而是建立了双向预约机制。当事人可通过电话或到现场等方式预约法官,法官也可针对案件需要主动约谈当事人。该院聚焦“判后答疑”与“督促履行”两大关键环节,致力于消除当事人的法律疑惑,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和信访隐患。固定时间、固定渠道的设定,给了当事人明确的预期和便利,有效疏通了司法沟通的堵点。

制度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法官有约”累计接待当事人668余人次,处理案件问题371件,调解成功16件,判后答疑177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下降,调解率提升至46.47%。“法官有约”成了为群众解忧的“直通车”和听民意的“传声筒”。

精耕细作:多元解纷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感谢法官调解,我不仅要回了货款还保住了合作。”某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李某说。通过“法官有约”,法官从法律和商业角度促成纠纷双方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以“法官有约”为纽带,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在乡村,法官下沉村级站点,联合村干部、乡贤人士调解宅基地、赡养等纠纷。井店镇两名群众因宅基地争执多年,法官实地勘查并邀请村干部调解,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积怨。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法官有约”推出“惠企专场”,组织法官进企业提供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建立涉企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截至目前,“法官有约”开展涉企活动46场,调解涉企纠纷13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此外,“法官有约”还与信访化解、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预约接访化解信访积案;开展“预约式”普法,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以案释法。2025年11月12日,刑事审判庭走进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审理诈骗案,600余名师生旁听,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品牌的价值在于实效。“法官有约”绝非“坐等上门”,而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一系列特色实践,将个案纠纷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治理水平的合力。

初心如磐: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服务新担当

“法官比亲人还亲!”梁庄镇孤寡老人张某某因赡养纠纷预约后,法官不仅调解成功,还协助申请低保和救助,让其安享晚年。

该法院在推行“法官有约”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司法服务有温度。法官赵娜在办理拒执罪案件时,多次接待被告人家属并耐心释法,促其认罪认罚。法官马国付通过约见当事人答疑解惑,促成劳务纠纷被告当场支付4.3万元,减轻群众诉累。

这种温度也浸润在无微不至的服务细节中。任何一个“法官有约”接待点,都有一个精心布置的“便民服务角”,这里有茶水、纸杯、老花镜、放大镜、应急的医药箱、手机充电器,甚至还有小孩子的玩具。对于出行不便的残疾人、重病患者,法官一句“您不用来,我们过去”的承诺,让上门立案、入户调解成为常态。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格外注重沟通的艺术与情绪的疏导,总是耐心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把委屈“倒净”,再用平和理性的语言分析是非、引导互谅。群众感慨地说:“在这里,法官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真心帮我们解决问题的。”

如今,“有纠纷找法官,有困难约法官”已成为内黄县群众的共识。“法官有约”制度破解了基层治理难题,让司法为民理念落地生根。内黄县人民法院相关领导表示,他们将继续深化“党建+法官有约”模式,拓展治理格局,优化服务举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黄、法治内黄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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