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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征信修复”陷阱

汤阴一男子轻信“洗白”承诺被骗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征信修复、记录删除”“缴纳服务费便可洗白信用记录”,作为公民的“经济身份证”的征信记录,由国家征信机构负责管理,周某却打着“有专业团队修复、删除征信记录”的旗号实施诈骗。近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向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汤阴县工作的李某,因两次作为担保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后,未履行法院判决的连带责任义务,于2020年前后被执行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同年与债务人和解后,李某失信人限制被移除。2021年7月,李某因工作需要,查询到征信报告时,发现报告上有这两条不良记录,于是想消除不良记录。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经营“修复征信”业务公司的周某,答应支付5万元服务费,一个月内便可将记录删除。在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后,李某多次催促办理,周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未办理成功,甚至直接消失不再理李某,李某要求退款未果后报警。汤阴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

原来,周某与朋友合伙创办了某征信公司,主要业务是征信异议申请,帮助有征信问题的客户申诉和辩解,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实际仅与相关执行法院打电话咨询如何消除征信信息,并未实际履行合同约定,也没有能力直接帮他人删除不良征信记录,5万元服务费用于公司日常开销,后因经营不善,公司关闭。直至警方介入后,周某亲属退还李某服务费。

今年5月,汤阴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意见,审查案件材料。经审查认为,周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助被害人修复征信、删除失信记录,仍谎称有专门技术团队,可以将失信记录删除,并签订委托合同,以服务费名义骗取李某5万元,未能删除李某不良征信记录,仍不退款,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周某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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