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婧瑜)10月1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环委办)获悉,为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我市发布《安阳市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替代及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投入262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全市国四及以下非营运货车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替代,迈向新能源化,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明确目标与范围,聚焦老旧高排放设备。根据《方案》,我市设定了明确的工作时间表,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柴油货车以及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更新替代工作。其中,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更新截止时间更早,为2025年12月31日。此次更新替代工作主要涵盖四大内容:淘汰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并更新为新能源机械。
此次《方案》的核心亮点在于清晰且颇具吸引力的补贴标准。项目总投资2620万元,其中90%(2358万元)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余10%(262万元)由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资金也将按照“中央资金承担90%,地方配套10%”的原则进行兑付。
《方案》制订了详细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对于非营运货车,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年限,设置了1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提前报废补贴。若淘汰后更新为新能源货车,还可获得4.5万元至9.5万元不等的新购补贴,且重型车根据轴数进一步细化标准。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针对叉车、装载机、挖掘机等不同机械类型,并依据功率大小划分为微、小、中、大型,分别设定了淘汰补贴和新能源购置补贴。例如,大型挖掘机淘汰最高可获5.7万元补贴,若更新为新能源大型挖掘机,购置补贴高达23万元。
补贴申领流程清晰规范,车主或机械所有者需按步骤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资金申请等环节后,由财政部门最终拨付补贴资金。原则上将按月集中受理、审核和拨付。值得注意的是,补贴资金总额有限,将依据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发放,资金用完为止。
为保障此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方案》提出了多项硬性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并建立“一车一档”“一机一档”的完整档案。同时,将加大管控力度,严禁高排放车辆和机械进入禁用区、限行区,形成倒逼机制。此外,特别强调严肃工作纪律,将对淘汰车辆机械进行严格核实,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行为,对违规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该《方案》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不仅有助于显著降低污染物排放,也将引导运输和工程作业领域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