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9月10日上午,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在内黄县综治中心召开了一起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到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与申诉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申诉人认为其物品被李某盗取,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表示不服。承办民警将案件经过和证据认定一一列明,认为无法确定李某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听证员们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形成了统一的评议意见,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参考评议意见依法作出结论。承办检察官在会上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就案件中反映出的相关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依托综治中心的平台与资源优势,推动检察履职 “小窗口”与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同频共振,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