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柔解纷,不是妥协的艺术,而是智慧的调和——在法律的框架内,用调解的温度化解对抗,用耐心的沟通重塑共赢的可能。——裴姣
□本报记者 王璐 文/图
“2023年6月,我入职北关区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助理。之前我是一名律师,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今作为法官助理,肩上的责任已然不同——不再是单方利益的维护者,而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9月11日,裴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她向记者讲述了最近参与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几人一边争吵一边走进“法官有约”接待室,一男子急声道:“法官,我辛苦干活,几十万工程款拖了好几年都不给,现在要用房屋抵押,可那房屋连房产证都办不下来,我不要!”
裴姣引导几人落座。经询问,说话的是施工方老张,另一方是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及其公司的会计和法务。双方就两起工程款纠纷申请庭前调解,裴姣协助法官迅速梳理出案件脉络。
原来,老张在刘某控制的两家公司承建了两个工程,一个工程被欠20余万元,另一个工程被欠40余万元,双方对数额无争议。分歧在于,40余万元结算单上约定以房抵工,老张称当时是被迫签字,现在坚决要求支付现金。公司方则称合同原本约定以房抵工,且因房产证难办、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现金。
裴姣与法官分头行动:她为老张厘清“法律账”,法官探查公司真实状况与调解意向。裴姣拿出合同和结算单,用通俗的语言向老张解释法律风险。在现有证据下,判决只能由公司担责,老张主张的“非自愿签字”举证困难。即便判决支付现金,若公司确无资金,最终仍可能是拍卖房产。对老张而言,结果相同,却徒增诉累。同时了解到,刘某两家公司因房产销售困难,拖欠多家施工队工程款,大多都以房抵账。就老张的案子,因拖欠较久,公司愿适当降低房价弥补损失。刘某也不希望公司被强制执行,影响以后发展。了解双方意愿后,裴姣与法官共同开展调解,老张态度缓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所欠工程款抵顶一套房产,剩余20余万元由刘某分期支付,公司承担担保。这一方案既保障了老张的债权,又为公司争取缓冲空间,双方欣然接受。这份量身定制的调解书,不仅载明还款计划,更以“柔性支付”的智慧化解了“刚性纠纷”。
法院接待室内,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紧张的气氛化为释然的笑容。这场持续数周的调解,恰似一场精准的司法“手术”,既剥离矛盾病灶,又缝合破裂信任。老张感慨:“早这样谈,何必折腾这么久!”刘某也松了口气:“少一个诉讼,公司能喘口气,希望公司能好起来。”“参与这起调解,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调解是一门刚柔并济的司法艺术。当双方在付款方式上僵持,法官以‘法律账本+市场行情’的组合策略,开辟共赢之路。这种‘带着温度的法律运算’,让我看到司法工作不仅在于明断是非,更在于化干戈为玉帛的创造力。”裴姣说。
她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既要用“显微镜”查清事实,更要用“广角镜”洞察深层诉求,既要熟悉法律,也要掌握利益平衡,让法律刚性与调解柔性相得益彰,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