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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人民法院

温情调解化解28年房产纠纷

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日,在北关区人民法院“法官有约”接待日调解室内,一场纠缠28年的离婚后房产纠纷随着赵先生与李女士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终于尘埃落定。

28年前,赵先生与李女士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赵先生所有,并于2002年登记在其名下。今年,赵先生计划出售该房产,但因历史档案涉及李女士姓名,需其配合签字。协商未果后,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考虑到纠纷核心在于产权确认而非意气之争,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判决,决定先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倾听,法官了解到赵先生急于出售房产,而李女士则顾虑相关费用。找准症结后,刘法官从法理和人情双管齐下:一方面阐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劝导双方顾及子女感受,避免再伤和气。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双方心结解开,达成一致:房产所有权归赵先生单独所有,出售房产需缴纳及补缴的相关税费由赵先生全部承担,李女士配合办理手续。

这起陈年纠纷的高效化解,是该院运用“法官有约”温情解纷的生动实践。该院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深化“法官有约”机制,以看得见的司法温情,让更多纠纷在“有约”中高效化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与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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