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党建·政务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有了新规

本报讯 (记者 魏兰)6月26日,记者从市委社会工作部获悉,我市正式出台《安阳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任职管理进行系统规范。

《办法》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遵循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自主选人用人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依法依规。在任职程序方面,《办法》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换届或者集中调整负责人时,应当就负责人建议人选征求行业管理部门和本会党组织意见,提前2个月将负责人人选审核相关材料报送行业协会商会上一级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上一级党组织按照审核内容,及时开展初步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情况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且经核实确有不适宜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办法》还建立了任职监督和退出机制,要求负责人每年述职并接受评议,对出现违纪违法等六类情形的,将及时予以免职。《办法》特别强调,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当选,或者在任职期间违反章程以及有关规定的负责人,可纳入“不适宜任职名单”,并向理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优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队伍结构。同时,通过明确任职资格、强化审核流程、完善监督机制,有效防范用人风险,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