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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人民法院

法官面对面 交流解纠纷

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日,北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将“法官有约”制度落到实处,积极作为、主动调解,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据了解,边某在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中,与魏某驾驶的出租车因会车问题引发纠纷。事故发生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边某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认定边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魏某无责任。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边某提起诉讼。该院承办法官刘渊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她敏锐地发现,此案看似简单,实则双方对立情绪非常严重,矛盾一触即发。魏某已委托律师另行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边某赔偿损失,并已申请诉讼保全。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妥善处理这起案件,刘渊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和魏某、边某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在沟通中,刘渊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深入浅出地释法析理,细致入微地分析利弊。

经过刘渊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边某一次性赔偿了魏某的经济损失,魏某也对边某表示谅解,并当场向法院申请撤回了民事诉讼及诉讼保全。对于边某的危险驾驶犯罪,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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