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旗渠纪念馆的展柜中,我静静躺了许久。我纸张泛黄发脆,边角褶皱,可上面的每一行字迹都铭刻着红旗渠建设时那段波澜壮阔又清正廉洁的过往。
我的第一页,盖着两个红色大印章,右下角用钢笔记录着“天1561.5,粮2342.250.23,款624.50元”这样几笔数字。每一笔数字背后,都是林县人民改变命运的坚定决心。彼时,林县县委书记杨贵反复强调,修渠资金来自百姓,一分一毫都要用在刀刃上。
“修渠物资分类管理,出入有手续,调拨有凭据,月月清点。”那天,合涧公社的负责人来指挥部领取物资,当时红旗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文全拿着我,仔细核对着我身上记录的每一个名字、每一笔数字,然后反复叮嘱合涧公社的负责人,粮食、资金补助的发放程序一定要严格,要根据记工表、伙食表、工伤条等单据对照执行,决不能虚报冒领。
记得修渠之初生活条件较差,“工作高标准、生活低标准”是林县县委给修渠干部们制定的规则,并具体化为“五同六定”: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商量,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劳力、定工具、定工段。干部们的工作量比群众的大,但口粮标准却比群众的低。
“1960年2月至8月,民工补口粮2市斤,干部补1.5市斤;1961年至1966年,民工补1.8市斤,干部补1.2市斤……”这一个个数字,都在我脑袋里留下了深刻印记,随着自然灾害的加剧,粮食供应标准不断发生变化,但不变的是干部口粮标准始终低于工地上的民工口粮标准。
记得那天,杨贵书记在工地与民工一起劳动,晚上回来接着开会,炊事员心疼他,就用小米给他蒸了一碗“硬饭”。杨贵看见后说:“为什么我比别人特殊呢?大家吃啥我吃啥!”炊事员说:“你晚上还要加班开会,不吃点‘硬饭’咋抗饿?这饭是给您做的,你不吃谁也不会吃。”结果,杨贵当场就发了火,最后,这碗小米饭只得被炊事员端去,倒进“照月亮”的稀饭锅里,搅和搅和大家一起分喝了。
红旗渠修建的十年间,从未发生过一起贪污或挪用修渠物资的事件。一串串数字记录在我的身上,岁月变迁,笔墨退去,但我曾记录过的每一行每一字都经得起推敲,扛得住检验。
如今,清澈的漳河水沿着渠道奔涌而下,滋润了林州大地,也将廉洁奉公的精神,深深植入人们心中。我作为这段历史的见证者,静静诉说着那段艰苦却充满希望的岁月,激励着后人传承红旗渠精神,坚守廉洁自律的信念。
(本报记者 申昕 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