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亚杰 通讯员 杨凯云)3月18日,在龙泉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该镇居民宋女士来到当地一家银行办理了冒领养老金退费手续。事后,宋女士惭愧地说:“在相关部门的劝说下,我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希望大家都能吸取这样的教训。”
原来,宋女士的母亲去世后,其养老金账户并未及时注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宋女士多次冒领母亲的养老金。龙安区社会保障中心在3月初开展的实地走访中发现了这一异常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的政策解释和耐心劝说,认识到错误的宋女士办理了退费手续。
及时追缴冒领养老保险待遇是确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的有力举措,对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区社保中心通过书面稽核、实地走访、部门联动等措施,狠抓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区社保中心负责人李树平说:“我们中心通过深化数据共享,整合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对被冒领人员的死亡时间进行精准核对,基于以上详细数据及时暂停了部分待遇发放,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抓实数据核查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对每一条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确认,构建了‘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校验比对、事后稽查复核’的完备防控体系,做到精准施策,责任到人。”
为稳妥做好稽核追缴工作,区社保中心协调各乡镇(街道)保障所主管领导、经办人员成立养老保险专项稽核追缴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按照信息统计表,逐户走访,就冒领事宜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发现存在冒领行为的,当场送达违法领取养老金退回告知书,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冒领的养老金退回区社保中心基金专项账户。
自2021年退休人员线上认证工作启动以来,按照规定,认证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季度认证,以有效杜绝死亡冒领情况的发生。2024年,区社保中心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为杜绝死亡冒领现象、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指导。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缴人数为169人,已追缴金额10.1万元。
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罗霞说:“下一步,我们中心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从信息比对入手,定期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数据校对,不断加强多领、冒领养老金追缴工作力度,不断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织牢社保基金安全防控网,全力保障基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