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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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芳:

把每一起案件办细办实

工作中的毛芳(右)

在案卷的字里行间,隐藏着的是人间冷暖,每一个案件都是法理与情感的激烈碰撞。——毛芳

□本报记者 王 璐 文/图

“作为一名法官,每一次敲响法槌,都承载着对真相的探寻、对公平的守护。”3月3日,汤阴县人民法院菜园法庭负责人毛芳对记者说。

毛芳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件。2024年深秋的一天,原告陈某将三张微微泛黄的银行转账凭证轻轻推到被告王某面前,这对多年的挚友因这几张凭证,站在了原告席和被告席的两端。故事追溯到2015年,王某怀揣着“投资医疗设备”的梦想,向陈某借款15万元,承诺每月按照月息一分支付利息。此后三年,王某又因兄弟结婚凑彩礼、母亲住院做手术等理由借款,至2019年,借款累计已达22万元。

“法官,这大部分钱不是借款,是投资,我们有口头约定的,而且已经亏损了,怎么能全算到我头上呢?剩下的钱我们也口头进行了房产抵债约定,再说了,现在已经超出5年诉讼时效了,早就不算数了。”“这些明明都是借款,我都有证据,我们这么多年的友谊,你咋能如此无赖,我真是看错了人!”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止。身为法官,毛芳深知必须严谨细致,还原事实真相。

在了解了基本案件后,毛芳深知单纯的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修复他们破碎的情谊才是关键。于是,她决定对王某展开耐心劝导,把王某请到菜园法庭调解室,为他倒了一杯热茶,先开口道:“今天只有咱们俩,咱敞开了聊聊。关于你提出的投资亏损一说,没有任何的书面合作协议,在法律证据链上存在严重缺失,很难得到法庭认可;所谓的口头房产抵债约定,既无书面协议,又与当时的购房凭证冲突,这在法律判定上是不成立的;至于诉讼时效,有你们2021年微信上的关于还款磋商的聊天记录,依据法律条文,已经构成了诉讼时效中断。所以,从法律层面,你需要正视还款义务。”毛芳一边说,一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法律条文解析资料,递到他面前说:“你看,这些是对应的法律条款和解释,每一项判定都是有依据的。但我也明白,你可能确实有难处。咱们换个角度,你和陈某多年的友情,那是用钱买不来的。这些情谊可不是金钱能衡量的。只要你有还款的诚意,咱们一起想想办法,总能解决问题的。”王某听着毛芳的话,原本紧绷的肩膀渐渐放松,头也越来越低,他双手搓着衣角说:“法官,我不是不想还,是实在能力有限,能不能分期还?”

得到王某的回应后,毛芳又找到陈某。他起初还有些抵触,始终不肯松口:“法官,他之前的行为让我怎么信任他?他要是还不上怎么办?”毛芳表示,双方如果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调解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也可以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违约金。陈某听后,最终微微点头。在毛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诺在一年内分期还款,陈某放弃部分利息。曾经的好友在法庭上握手言和,长达十年的纷争就此平息。

毛芳认为,办案子不是机械地完成任务,法官办案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的糟心事能在法院有个公平的裁判,所以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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