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璐
“谢谢法官,我不再申诉了,我希望能早点让我的孩子回家。”近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刑事案件再审申请人坚定地签下再审申请撤诉书,服判息诉,并对承办法官朱继科连声感谢。
据了解,申请人的儿子小康是该院一起刑事二审案件的上诉人,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其不服上诉,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人认为儿子一向懂事,不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是两名同案犯对其诬陷,所以提出再审申请。二审承办人法官朱继科在对案件进行复核时,发现小康在一审已经认罪认罚,且小康本人未申请再审,认为可以通过判后答疑进行化解,于是电话联系再审申请人,希望再审申请人能够到法院来与法官当面进行沟通和答疑。
申请人如约而至,陪同前来的还有申请人所在村的村支书。朱继科首先耐心地结合案件相关证据向申请人解释了法院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又通过解释法律向其说明了法院定罪量刑的理由和逻辑,同时将自己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中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了解,并以自己与儿子日常相处的情形现身说法,告诉申请人孩子大了会有自己的想法,不可能事事都和父母说,作为父母对子女的了解也仅仅是其中一个侧面,不能凭自己对孩子的一贯表现就坚信没有犯罪的可能。小康此前就因为诈骗罪被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家长在当时就应该及时了解其心理动态,教育引导其回到正道。小康还年轻,受到法律惩罚也并非全无好处,相信小康通过这次教训能懂得法律的威严不容触犯,知敬畏、明是非,将来才能更好地走好人生路。同行而来的村支书也对申请人进行开解,表示能够理解申请人对孩子的关心,但是犯了错就要受到惩罚,当前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在服刑期间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
“其实我之前去监狱探视过孩子,孩子也不想让我申请再审。”小康的母亲表示。通过承办法官与村支书的耐心解答,申请人自愿撤回了再审申请,这一起刑事再审申请案件圆满化解。朱继科表示,案件结束不代表帮教结束,近期会前往小康服刑的监狱,了解小康的服刑状态,也为小康带去母亲的关心和期盼。朱继科还和村支书交换了联系方式,承诺会持续关注小康后续的减刑情况,有消息就会及时通过村干部向申请人传达。申请人被朱继科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感动,终于解开了心结。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一位母亲从坚持申请再审到服判息诉,中间只需要一个耐心的解答。通过法官对法律规定、司法程序、未成年人心理的解说,申请人选择了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解决问题。释法明理、化解心结,这也正是判后答疑工作的意义所在。”朱继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