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去年12月25日,安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林小莉、王天娇等人深入辖区高庄镇,上门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年逾七旬的魏某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
去年2月下旬,被告王某驾车与在路上步行的原告魏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魏某脚部多处骨折。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魏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形成诉讼。得知魏某伤情未痊愈且活动不便,该院立案庭决定上门为其办理立案相关事宜。当天,在魏某家中,干警详细询问了其身体恢复情况及生活状况,并叮嘱其安心生活,保重身体。随后,干警审核了相关材料,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其间,干警还解答了魏某及其家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就诉讼中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告知。
据了解,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为老弱病残等参与诉讼活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了上门司法服务,通过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最大便利,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