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晓楠)12月21日下午,汤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路边一辆共享单车的车篓里放着一台平板电脑。环顾周边确实无人上前认领,民警迅速向110指挥中心上报备案,并将物品原封不动带回大队。
“警察同志,我的平板电脑丢了,麻烦帮我找一找。”此时,着急的失主在派出所报了警。民警很快与失主取得联系。原来,失主是附近学校的学生,周日与同学一起骑车出去玩儿,返校时将平板电脑遗忘在车篓里,晚上到宿舍才发现不见了,后立即报警。
经过核实,该平板电脑确实是该学生丢失。“电脑里的资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感谢民警。”拿回失而复得的电脑,该学生感激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