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宋子祺因案施策,采用牲畜抵债方式,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原某全与被执行人原某平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该院审理后判决原某平偿还申请执行人生猪款14250元。判决生效后,原某平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原某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协调,被执行人表示愿意清偿债务,但确实手中没钱,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宋子祺继续深挖其他财产线索,并数次前往原某平住所地核查,发现其饲养了几十只羊,故想到以活羊作价抵债的偿还方式解决本起纠纷。宋子祺一方面反复对原某平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询问双方意见,是否同意以羊抵债。最终,被执行人愿意以羊抵债,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同意将被执行人16只羊收购抵偿生猪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与见证下,16只羊顺利完成交付,该案件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