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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据“慧眼”赋能法律监督

——记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彦平(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周彦平工作照

□本报记者 侯沛丽 文/图

2022年6月,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被确立为数字检察试点院,2023年8月,该院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先行先试、主动作为,着力打造“蓝海赋能”数字检察品牌,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彦平是河南省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河南省“民行类”检察业务专家,分管数字检察。周彦平自觉适应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带领数字检察团队运用“智能筛查+人工审查+调查核实+溯源治理”四位一体监督机制,使民事检察监督由个别、偶发、被动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监督,让数据“慧眼”赋能民事检察,从个案到类案,以“我管”促“都管”促进溯源治理,以检察现代化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该院利用大数据研发的“民事检察智慧检务系统”平台发现了焦某某曾经代理的两件“同案异判”劳动争议案。系统平台显示:2018年4月11日,文峰区人民法院一天内作出66份判决,确认原告郑某某等66人与某磨料公司自2001年起,存在18年的劳动关系,对此原告、被告双方均无异议。令人诧异的是,2020年,焦某某代理周某某等10人请求同一家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败诉。完全相同的诉求、被诉公司和诉讼代理人,为何败诉?该院数字检察团队开始浸润其中,抽丝剥茧,深挖细查。

“同类案件,判决结果截然相反,这有可能违背诚实守信的道德底线,还可能触碰到公平正义的法律红线,我们决心揭开‘同案异判’背后隐藏的猫腻。”该系列虚假诉讼案的主办检察官周彦平娓娓道来,团队经过深入细致的研判发现,在审理第二批案件时,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实,涉案公司带有编码的公章2005年9月14日才开始正常使用,而原告提供的工资表上加盖的那枚带码公章,在2001年至2005年8月期间尚未出现。由于原告提交严重虚假且关键的证据,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于法有据。

周彦平带领文峰数字检察团队以“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参加河南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决赛荣获全省第一名的佳绩。依托数字检察办理的“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系列案”避免社保基金损失6000余万元,多篇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办理的《郑某某等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带编号数字检察典型案例转发。

周彦平带领团队研发的多个法律监督模型数据获取便利、规则简洁、监督路径清晰,得以在全国多地落地开花。其中,《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监督模型》省检察院已报最高检模型上架;《三类侵权判决侵害医保基金监督模型》应省检察院要求向全省移交侵害医保线索1600余条;《消防登高面公益诉讼监督模型》依托卫星数据排查文峰辖区内36个小区,发现问题小区8个,向住建、消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省检察院依托该模型在安阳、平顶山、三门峡等五地市内推广,排查全省700多个小区,发现线索并立案50余起,发出检察建议20余起。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周彦平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数字检察赋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数字检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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