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道路崎岖,大道光明,你我只是不停前进而已。
——焦文强
□本报记者 王璐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如何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最佳效果?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调解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为此,要迈得出步子,耐得住性子,俯得下身子,讲得清道理。”11月11日,殷都区人民法院水冶法庭法官焦文强面对记者采访时说。
自2021年5月以来,焦文强扎根基层法庭,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迄今已办理案件近千起。近日,在他的主持调解下圆满解决了一起赡养纠纷,当事人专程登门对其表达了感激之情。
原来,马某和姬某某有三个子女,其中长子、长女对老人一直都很好,但次子近期与两位老人产生了一些误会,怠于承担赡养义务。为了安抚长子长女,以示公平,同时为了照顾次子情绪,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将三个子女都告到法院,请求判令三名被告承担原告的医疗费。
在接到材料后,为及时保护老人的合法利益,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焦文强当即决定上门了解情况。“都是老百姓跑腿,没见过法官下堂的。”“现在法官下堂是时髦、是潮流,我也是赶潮流来的。”在一段轻松的对话中,焦文强对案情展开了详细了解,并耐心倾听了两位老人的诉求。随后,他分别与三名被告取得联系,一一向他们询问了解情况,最终确认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解开次子与两位老人的误会。
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矛盾,回到法庭后,焦文强及时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配合和帮助,并约定次日到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一开始双方都抹不开脸,交流不畅,焦文强便从双方之间桩桩件件的暖心小事谈起,使得三名被告理解了老人的用心良苦。随后趁热打铁,进行了“背靠背”的释法明理,次子当场向老人承认错误,双方心中的郁结得到成功化解。
在办案过程中,焦文强积极应用“1+2”调解工作机制,“1”是一个法官主导,“2”是社会调解力量参与和兄弟单位协助,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中有判、判中有调,力促既解案结、又解心结。他在释法明理中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找准双方矛盾关键点与利益平衡点;他切实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靠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来取得群众的理解;他始终怀着一颗公心办案,牢记自身定分止争的中立人位置。多少次苦口婆心,多少次挥汗如雨,多少次不舍昼夜,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入党的初心。焦文强表示,他将自己对于初心的坚守与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紧密相融,怀揣着理想的火焰温暖着身处纠纷之中的当事人,在法治道路上一如既往、奋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