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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当好“四种角色” 全力推动殷墟保护工作

□本报记者 侯沛丽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殷墟时强调的“要通过文物发掘、研究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指示精神,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四种角色”,推动殷墟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做好“牵头人” 拉起“防护网”

该院构建“行政+司法”联动协作新路径。安阳殷墟保护范围29.47平方公里,涉及殷都区、龙安区、北关区3个区,11个乡镇,部门众多,难以形成合力。在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2022年11月,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殷墟管委会等15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殷墟保护行政与司法联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就线索移送、协调会商、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达成共识。联合单位充分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殷墟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殷墟巡查人员等50余名从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的志愿者纳入该平台,有效提高了线索的专业性。该院还设立了殷都区人民检察院驻殷墟管委会公益诉讼联络办公室,依托该办公室,召开案件磋商会3次、府检联动会议2次,接收线索11条,成案10件。

做好“监督者” 铸造“防护墙”

2015年前后,殷墟遗址曾发生多起盗墓案件。该院在刑事打击文物类犯罪后,督促属地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依法封填盗洞70余个,保护商代文化层,美化周边环境,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盗墓分子先租赁民房,然后在屋内挖洞盗掘的特点,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加强遗址内房屋租赁管理的社会治理建议,督促备案房屋租赁合同4000余份,堵塞安全隐患20余处。该院还督促殷墟遗址保护区内加强监控设备维护及更新25处,确保实现殷墟遗址监控全覆盖、全有效,有效制止违规动土28处,连续七年保持盗墓犯罪“零发案”。

当好“守护者” 擦亮“青铜绿”

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方式,督导殷墟水域环境治理,督促污水处理部门彻底解决殷墟宫殿遗址附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现安阳河殷墟段水质达到三类标准,实现人文与自然景观和谐共生。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发放《食品小摊点经营备案卡》167份,实现“亮证经营”,确保殷墟周边食品小摊均配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划定摊贩固定经营区域,可容纳摊贩总量200余家,结束殷墟景区多年来小摊贩“脏乱差”的 局面,实现殷墟遗址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规范有序经营。

当好“传播者” 传承“接力棒”

该院针对殷墟王陵遗址中存在的司母戊鼎重量不一致等7处文物标识错误,纠正殷墟文物标识,积极履职为文物“正名”,确保文化宣传内容正确。引导文创产品生产者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规范殷墟“亚长牛尊”雪糕等7件文创产品商标,擦亮殷墟品牌,现殷墟文创产品达120余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及殷墟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宣讲3场,受众500余人次。2024年10月,殷墟接待游客日均达2万余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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