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蕴真 通讯员 梁志威)“感谢政法委对我的帮助,缓解了我的生活压力。”11月1日,王某某激动地说。
王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且自幼残疾无收入来源,医疗费用支出致使其生活困难。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经核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王某某未能获得赔偿。后在安阳县委政法委统筹组织下,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有效缓解了王某某的燃眉之急,切实把司法关怀落到实处。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安阳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推进“宣讲+调查+联动+回访”四步工作法,将“上门求助”转变为“上门救助”,形成了政法机关主导,各部门参与的多元救助模式。通过“司法救助+心理辅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教育帮扶”“司法救助+慈善救助”等多种方式,延伸救助深度,拓展救助广度,力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1年至2024年,全县政法机关对34名涉案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9.34万元。
“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工作理念,全面保障救助人权益,让司法救助助到底,让社会帮扶帮到家,以政法之力解民生之忧,以用心服务传递司法温情。”安阳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