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杉)今年10月是河南省第三十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0月22日上午,我市在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集中放归15只野生动物,共同倡导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参与者,携手呵护生态之美、自然之美。
据悉,本次放归的15只被救、康复的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12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苍鹭、白鹭和池鹭各1只,均已具备飞行和独自觅食的能力,达到放归条件。在专家的指导及志愿者的见证下,工作人员打开救助箱,15只野生动物逐一振臂展翅,飞上蓝天。
放归活动结束后,现场还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签名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旨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呼吁公众关注、关爱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近年来,市林业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强化执法工作,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收容救护,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效保护了一批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动物得以休养生息,黑鹳等“生态精灵”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