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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龙山法庭

“一揽子”解决78万元彩礼纷争

□本报记者 王璐

近年来,“高额彩礼”“天价彩礼”引起越来越多人的讨论,在一些婚姻财产纠纷案件中,高价彩礼往往会成为双方争执的重点。

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龙山法庭调解一起情侣分手后,男方起诉索还78万元彩礼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该案通过调解方式依法办理婚约财产案件,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问题作为审判的目标、导向,是法院民事审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小缩影。

据了解,原告小李与被告小王在一起同居生活长达10年,双方在2021年开始谈婚论嫁,因双方家庭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不同产生分歧,最后不但婚礼没办成,一对恋人也彻底分手。今年4月份,小李一纸诉状将小王及其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小王一家共同返还高达78万元的“天价彩礼”。

第一次开庭,承办法官通过对比双方的证据以及陈述,发现所谓78万元的彩礼,大部分为小李和小王长达十年同居生活期间的经济往来,而双方在2021年谈婚论嫁之后才开始涉及彩礼给付,经法官释法明理,原告小李及其代理律师坚持认为78万元均为彩礼。庭审中,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均指责是对方的原因才导致婚姻不成,对立情绪极大。看着一边是情绪激动的男方,一边是泪流满面的女方,加之双方的证据高达几百页内容,一时无法完成质证,承办法官只好暂时休庭,让双方冷静下来,另定开庭时间给矛盾缓和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对证据进行详细的分析,一笔一笔进行对账,将其中具有特殊含义及大额转账进行标注,同时穿插对原告和被告的调解和释明工作。调解工作一开始极其艰难,法官通过查找案例、司法解释,掰开揉碎和原告分析案件中存在的法律关系,经过不厌其烦地解答,原告终于松口承认只有部分属于婚约彩礼范围,其余是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生活开销等转账行为,但原告表示之后他还要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再进行析产。眼看着一案变两案,承办法官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同时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矛盾再继续扩大,决定将这件事“一揽子”解决。

在之后的时间里,承办法官每天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已经外出打工的原告和被告打电话,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诉求。小李和小王从一开始的态度坚决到渐渐软化,法官趁热打铁对双方说:“你们在一起生活已经有10年,双方之间也只差一个结婚证,现在虽然婚姻不成,但也有以往的情谊,没有必要非要争个头破血流,希望你们能心平气和地分手,今后继续开始新的生活。”或许是法官的诚意与耐心感动了小李和小王,也或许是双方想起了往日的温情,最终双方都同意调解,一次性解决两人之间的事,之后不再纠缠对方。

双方虽然都有了调解的意愿,但是对返还数额,两个人分歧较大。法官通过比较二人的转账,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日常花费、给付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讲清哪些彩礼应当退还,哪些花销不属于彩礼,女方如何退还彩礼等问题。最终双方达成由女方退还男方部分款项的协议,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该起婚约财产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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