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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六大体系 完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

市气象部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 (记者 赵慧) 6月11日起,由省气象局组织编制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两项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市气象部门提早行动,于近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就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开展系统培训,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2022年起,我省就将气象保障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但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一体化运营模式下,气象保障建设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对象等仍缺乏统一标准。两项地方标准的正式实施将弥补空白、统一标准,指导我市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数据赋能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我市农业气象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发展基于灾种、基于位置、基于时间、基于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优化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和设备;构建精细到县、乡、村的分级气象服务模式,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气象服务保障。

我市气象部门将根据上述两项地方标准,全面建设农业气象监测体系、气象信息化管理体系、农业气象预报预警体系、气象信息传播发布体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气象科普体系等六大体系;同时补充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监测要素、校正仪器性能指标、完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基本功能。

据悉,为了全面推动全市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气象系统正在抓紧安排部署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与农田建设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一体实施、一体见效。市气象部门将与市农业部门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实时反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在将气象保障体系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资金统筹解决的同时,支持有关气象项目合并投资,鼓励多渠道筹集农田建设资金。

市气象部门与市农业部门会加快建立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评估,同时强化两部门联合专项督导检查,优化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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