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沛丽 文/图
民事检察针对的是民事诉讼纠纷,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直接、最紧密,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青伟秉持“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用心”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精准监督
拓展新的监督点
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王青伟坚持“执行活动监督是民事权利落到实处关键一环”的工作思路,在办理张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时,发现法院在处置共有财产过程中存在违法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查封共有财产后,未及时通知财产共有人;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处置共有财产过程中,未履行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职责。王青伟通过向该法院发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撤销违法网络司法拍卖。
王青伟敏锐地洞察到该案潜在的信访风险,主动与法院执行部门多次深入交换意见,评估和解可能,共同研究矛盾化解方案,最终被执行人多方筹款、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案件款20万元,并补偿买受人经济损失4万元,确保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弥补了网络拍卖中房屋买受人因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该案例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作为参考性案例刊发。
调查核实
找准监督突破口
办理刑民交叉领域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时,针对当事人采取拘禁、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强迫债务人将原有债务更换债权人、相关债权金额翻倍,并通过诉讼方式骗取法院民事裁判的案件,王青伟充分、多角度运用调查核实权,并注重发挥刑民协作办案优势,在线索移交、证据共享、协同处理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监督纠正错误生效判决。如在办理孙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时,围绕案涉借贷关系是否真实有效,王青伟充分发挥刑民协作办案优势,对案涉民事卷宗、刑事卷宗进行综合审查,找准原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对案涉当事人、案外人分别进行询问, 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打开案件突破口,依法监督纠正错误生效判决。
王青伟以案为鉴,主动排查,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筛查、人工核查,获取虚假诉讼及深层次违法问题线索,扩大监督办案成果。该案例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作为参考性案例刊发。
能动履职
助力农民工解决忧“薪”事
在办理马某平等3人请求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时,受理案件后,王青伟在充分考虑欠薪数额较少、3名农村妇女家庭困难,亟须用钱的情况下,确立简案快办的工作思路,为3名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为维护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积极能动履职,王青伟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协助调取相关证据,并主动作为,反复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用工方一次性足额支付3名申请人工资,最终当事人达成了诉前和解,用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短的办案时限解决了纠纷,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难度,充分体现了检察支持起诉便民利民、主动为民的工作理念和情怀。该案例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作为民事支持起诉参考性案例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