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沛丽
“我们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案企业整改合规,同意检察机关的合规意见,也建议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继续在保护国家耕地资源的同时,保障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近日,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在某生物科技公司召开行政公益诉讼企业合规监督评估现场听证会,市人大代表王志明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企业合规”推动民营企业保护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该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秸秆综合利用,是一家具有碳、肥、电、气、暖联产生产工艺和专利技术的科技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
“真没想到企业合规这么好,推进得这么快,让我们这个差点就被拆了的企业又活了过来。”该公司负责人李经理笑着说,“现在我们是合法企业了,没了后顾之忧,争取今年投产。我们预算了一下,公司每年可以处理秸秆12万吨、加工碳基肥10.8万吨,仅纳税就将有3600万余元。”
2021年1月,龙安区自然资源局接到线索,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厂房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4月12日,龙安区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认定该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机房,并责令其在30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原土地所有者,并处以95万元的罚款。
该公司对罚款金额不服并提出行政复议。2022年5月27日,龙安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罚款金额过高,应当适用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法律进行处理,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自然资源部门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3日,龙安区自然资源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以近3万元的罚款,其他处罚事项不变。
该公司认为企业属于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花费2000万元建设的机房是公司的核心设备,拆除会造成大量浪费,甚至造成企业倒闭,迟迟不肯拆除。2022年8月4日,龙安区自然资源局向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当月,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
核心设备面临被拆除的危险,投产成为奢望,公司的建设一下陷入僵局。2023年9月初,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涉农检察,走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该公司负责人李经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来访检察官说出了企业面临的困难,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
今年3月15日,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再次走访问需该企业,龙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启动企业合规相关程序,第一时间调查证据材料、分析研判案件事实。经调查发现,涉案企业除核心设备机房占用基本农田外,新建厂房还非法占用耕地2000平方米。
为了在保护国家耕地资源的同时保障企业生存和发展,龙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龙安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涉案企业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并制订了企业合规实施方案,向龙安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涉案企业制发《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督促龙安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迅速启动程序,依法为企业其他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积极准备用地申请材料,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修复土地。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空厂房进行拆除,恢复了占用耕地的种植条件,并积极联系购买碳汇,弥补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镇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迅速启动程序,进行调查论证,将企业核心设备机房占用的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并逐级申报,积极为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5月16日,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在该公司厂房内召开行政公益诉讼企业合规监督评估现场听证会。这是企业合规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是在河南省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一次全新探索,也是公益诉讼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践样板,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