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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蕾:做社会关系的“修复师”(洹法故事)

工作中的张蕾

法官,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裁判员”,也是社会关系的“修复师”。

——张蕾

□本报记者 王璐 文/图

“时光如笔,岁月如墨。经过六年的法官助理生涯,2023年9月,我有幸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初任法官,既有身披法袍的新鲜感和案结事了的成就感,也有随之而来的压力和焦虑。我深知,前路漫漫,在新的职业道路上必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3月26日,北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蕾对记者说。

在几个月的办案过程中,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让张蕾印象深刻。“调什么调,我跟他们没什么好说的,能调也不会到法院起诉了,赶紧判吧,不管怎么说,房子得有我的一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刘甲曾在电话中激动地对张蕾说。原来,原告刘甲与兄妹刘乙、刘丙就父母离世后留下的两套房产和20余万元的存款如何分配产生了纠纷。接手案件后,张蕾通过查阅本案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发现需要分配的两套房产情况复杂。如果单纯对房产进行评估之后判决,不但不利于兄妹之间矛盾的化解,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于是,她拨通了原告刘甲的电话,询问其是否有调解的意愿。但刘甲在电话中的回复,让张蕾一度有了放弃调解的念头。

正式开庭那天,让张蕾感到诧异的是,兄妹三人均未亲自到庭,而是由各自的配偶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刘甲一方表示因生活需要,希望继承其中的一套房产,但由于其出价低于刘乙、刘丙的预期,未达成一致意见。刘乙一方提出其可以出高价继承该套房产,但刘甲一方表示不同意。庭审后,刘甲多次向法院打来电话,坚持要求只分割遗产份额,不同意将房产确定由他人继承。张蕾耐心向其解释,房产为不可分割物,如果分割份额,不利于发挥房产的最大效用,况且兄妹三人还需要再次提起共有物分割的诉讼。然而,刘甲仍坚持己见,案件陷入僵局。本着原告、被告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张蕾多次打电话与兄妹三人沟通,并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再组织一次调解。调解当天,刘乙坐着轮椅来到法院,刘丙也按时到场,但刘甲却迟迟未现身。张蕾拨通了刘甲的电话,刘甲的丈夫表示,刘甲身体不适,不来法院了。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我当时内心五味杂陈,也想过何苦如此费力调解,直接判决不是更省事儿吗?然而,听到刘乙诉说着兄妹三人的温馨过往,感慨三人如今的境况,我下定决心,要将这起调解进行到底。因为一纸判决,并不能治愈他们兄妹之间的裂痕,调解虽难,但我不能放弃。”张蕾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她多次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安抚双方情绪,从家庭伦理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充分考虑三方的想法和需求,努力寻求利益平衡点。最终,刘甲来到法院,兄妹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刘甲紧紧地握住张蕾的手说:“张法官,当时我态度那么不好,你还多次联系我,为我们耐心调解,真是太感谢了!”

张蕾说:“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我渐渐意识到,身为手握审判权的法官,需要辨别真相谎言,更需要倾听百姓诉求,懂得世间冷暖。作为法官队伍的新成员,我要虚心向前辈学习办案经验,开拓思路,在公正与效率之间探索出更多化解纠纷的新方式、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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