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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打造内黄版“枫桥经验”

□本报记者 侯沛丽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促进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始终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深化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感谢检察机关在我最无助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我家中,给我的家庭带来曙光。”付某某是内黄县一起十余年信访案的信访人。

2006年12月,付某某的丈夫董某某精神疾病发作,持刀将付某某头部和双手砍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董某某刑事拘留。2007年2月,经鉴定,董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期作案,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据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董某某被释放。随后董某某及其家属以错误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公安机关、法院相继作出不予赔偿决定。自此,董某某和付某某走上信访之路。

2023年4月,董某某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监督。受理案件后,同年5月,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一同到董某某家中实地走访并综合查阅卷宗、证据等材料。了解到董某某及其家人因对法律规定不甚了解,在信访过程中对司法机关的释法说理存在排斥心理,思想上有一定偏执。

为解开董某某及其家人的心结,让董某某及其家人知法信法,三级检察院对症下药,经过释法说理做通董某某女儿的思想工作后,与乡、村两级干部一起来到董某某家中,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对不予支持董某某及其家人诉求的理由及依据进行长达4个小时深入浅出的讲解,最终董某某及其家人消除了对司法机关的误解,并接受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这一拖了十余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

为做好矛盾化解“后半篇文章”,考虑到付某某夫妇二人均为残疾人,劳动能力弱,家庭生活困难,且董某某系退役军人。市、县检察机关积极为刑事案件被害人付某某协调国家司法救助并及时发放;会商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董某某争取帮扶救助金;积极联系当地人民政府,为董某某争取符合条件的社会帮扶。

最终,付某某夫妇息诉停访并向三级检察院寄来感谢信,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对感谢信作出批示,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日报》予以转发。

充分利用公开听证

助力民营企业司法保护

近年,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打破谁告状谁有理的思想壁垒,自觉践行“枫桥经验”,立足法律监督定位,向企业提出科学管理建议,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2023年3月,杨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杨某某坚称自己获得涉案企业授权及鉴定机构鉴定,有新证据能够证明其系经该公司许可后使用商标,不构成犯罪,申请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

案件受理后,该案由副检察长包案办理,并经检察长批示“认真核查案件事实,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依法优化营商环境”。随即院领导带队到涉案企业现场核实调查案件情况,与该企业原负责人以及公章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在充分了解案情之后,发现杨某某提供的授权书系个人伪造,涉案企业从未开设授权书上所载明的银行账户,而杨某某提供的鉴定意见称:授权书上涉案企业印文与《开户许可证书》系同一印章。经调查,该《开户许可证书》原件并无印章,鉴定意见依据的检材系杨某某在复印件上自行加盖的印章,即杨某某提供的“新证据”是假的证据,法院认定其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无误。

今年4月,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听证,同时对杨某某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及当事人均认为杨某某提供的证据有造假嫌疑,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杨某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撤回申诉,服从原案判决。同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向该涉案企业制发检察意见书,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管理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彰显检察机关为民情怀

根据最高检的部署和要求,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特色和优势,切实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2023年共办理救助案件41件。与妇联、共青团,民政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站,一月一碰头、一季一交流,形成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困难妇女儿童救助线索并排查出矛盾隐患,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办案一体化优势,面对矛盾不推诿,市、县两级院通力协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信访人许某某系退伍军人,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女童,承办检察官主动联合民政、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采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慈善救助+身心救助”的方式,对其抚养的三名困难女童进行救助,帮她们走出生活困境,重新回到学校;借助“红妈妈”爱心岗,充分利用“短信提醒”功能,监控救助金的使用,确保救助金使用用途不偏。该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许某某进行帮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增强了退役军人的社会荣誉感、归属感。

控申工作是了解群众诉求的第一线,是老百姓的一盏心灯,是正义的守候。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打造控申检察工作品牌亮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信访人“事心双解”。以高质效办好信访工作为指引,以人民群众的诉求为中心,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困难为着力点,做实做细、做优做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检察监督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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