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 兰)10月25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扩大工会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我市将开展为期近两年的推进社会组织建立工会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根据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安阳市推进社会组织建立工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级工会将以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深入摸底排查,依法推进建会,力争到2023年年底,上述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建会率在60%以上;到2024年年底,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左右,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广泛建立工会组织。
针对社会组织规模不一、类型复杂的情况,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健委和各产业工会切实摸清社会组织的数量分布、运营状态、职工人数和工会组建等情况,对未建会单位,全力推动建会,一时不能建会的,要逐一分析原因,制定行动措施及确定建会时间表。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单独建会、职工广泛入会。其中,在单独建会的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以建立区域性工会联合会;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在单独建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龙头社会组织作用,借助行业协会(商会)的力量组建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对社会团体(如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社团等)、基金会,要根据其员工较少、兼职多、流动性大等特点,通过建立行业或区域联合工会及其他“兜底建”形式,确保有会可入;尚未建立工会的社会组织职工,可以向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等提出入会申请,待所在单位成立工会后及时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此外,市总工会将推动已建工会的社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我们将按照‘六有’要求和职工之家建设标准,指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工会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员评家、会务公开等内部运行制度、机制,并通过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会维权体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社会组织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工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