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职业病应注意从劳动者自身出发,在进入岗位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正式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都应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且主动要求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应与岗位相匹配,切不可以一般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应参加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在岗期间,劳动者应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应积极参加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关注职业健康知识,提醒亲朋好友参加工作时优先保护好自己的健康权益。
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阳市健康教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