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慧敏)“工程建设项目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我们在安阳周边地区还没遇到过,这个措施真是太好了!”7月17日,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来办理业务的我市一家工程咨询公司业务员孙柯柯竖起了大拇指。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汤阴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正式发布招标文件前需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且不少于3个工作日。预公示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名称、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项目资金来源和项目招标文件等。“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招标项目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了项目信息透明度,还使我们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可以参考更多的合理化建议,能有效避免异议投诉现象发生,更好地为业主选出有实力的投标人。”孙柯柯说。
6月25日,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心平台网站发布了第一批4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公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股长王立峰介绍,这项举措在豫北地区是首创,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指出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限制性、排他性条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多潜在的投标人可以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大大减少因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不合规而导致不必要的质疑、投诉和举报,从而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透明性、效率性。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措施,更好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着力打造环节最少、流程最优、监督最严、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陈哲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