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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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就是工作目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果展示)

——市司法局坚持三项举措助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掠影

□本报记者 王晓楠

“太感谢了,如果不是调解员及时调解,母亲的赡养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兄弟之间也不和睦。”老张对市联合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李慧说。原来,老张80多岁母亲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工资卡、医保卡等证件都由弟弟保管,母亲想要回来自己保管。听起来无可非议,但李慧觉得不能单方面看问题。后来,她了解到,老张兄俩因母亲的房屋继承问题反目成仇,现在都不来往。李慧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做工作,教育感化兄弟俩,最后兄弟二人和好如初,共同赡养母亲。

全市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中,还有很多像李慧一样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他们心系百姓,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法理与情理有效融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调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市司法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围绕“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坚持三项举措,用心、用情、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自2022年1月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476件,调解成功24012件,调解成功率98.1%,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排查在先关口前移

强化源头预防

“群众的事再小、也要放大去做,群众的事再难、也要做实做好,群众的心结再重、也要用心打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靳延东说,“如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我们经受了巨大考验,也想了很多办法。为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及时就地依法处置基层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上行、外溢,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我们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解决在小,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

据介绍,市司法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排查,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突出重点排查,全面排查情感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物业纠纷和涉疫涉灾纠纷,建立专门台账,一案一策做好防范;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对我市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针对一个时期内本地存在较为突出的风险隐患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管控风险隐患。

依法调处应调尽调

及时化解矛盾

“带着感情做细做实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基层治理等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就地予以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外溢、上行,防止矛盾纠纷演变为‘民转刑’案件。”李慧告诉记者。

据悉,为加强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稳定,3月以来,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事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行动方案,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制度,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综合运用12348、线上调解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对婆媳不和、家庭暴力、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一般纠纷、复杂纠纷、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三种类型,逐级逐项加大法律资源投入,确保法律资源节约利用和矛盾纠纷化解效果有机统一;加强村(社区)心理咨询室建设,对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大力推进“智慧普法”,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截至目前,全市共调解家事纠纷3000余件,其他纠纷70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真没想到,司法所竟通过微信调解了远隔数百公里的纠纷,真没想到,我竟成为‘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受益者。”近日,王某走出林州市采桑司法所调解室,握着调解员的手发出深情的感慨。原来,调解员利用微信截图传输调解方案,通过视频聊天进行交流。虽然远隔数百公里,但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达到了面对面交流的效果。

此外,我市搭建高频矛盾纠纷“码上调”线上平台,依托“数治司法行政”平台,开设“码上调”专题板块,围绕邻里、债务等 6类高频纠纷事项提供调处服务,将人民调解员等纳入平台服务团,群众扫码认证后根据需求和纠纷类型,自动匹配调解人员,系统全程追踪调解情况。对接社会治理物联网交互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实时分析研判基层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目前,平台已吸纳人民调解员 9000余名。

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提升工作能力

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调处重大、疑难复杂或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及时介入,全力化解复杂纠纷和跨村(社区)矛盾纠纷;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对常见性、一般性矛盾纠纷的化解,第一时间将其消除在初始和萌芽状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突出对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坚决把纠纷化解在本系统、本领域;广泛吸纳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进入人民调解队伍,利用他们熟悉基层情况、群众威望高、处事公正的优势,及时介入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优势,以专业化、优质化的法律服务助力基层矛盾低成本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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