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6月5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全省优秀公诉人、检委会委员闫国军对《解释》逐项解读,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会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强化责任担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后该院要进一步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宣传。利用“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该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要加大运用力度,做优案件办理。要在狠抓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要求,在办案中准确理解运用,更新司法理念,破除惯性思维,提高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把握水平和驾驭能力。三是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与侦查机关提前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根据需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或指导侦查,共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