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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人民法院

坚持调解不放弃 感动双方终和解

本报讯 (记者 王 璐)“要不是您的坚持,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结果,太感谢了!”6月1日,一名当事人致电龙安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再次向该院调解员袁富法表达了感激之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1年5月30日,原告、被告双方签订了155万元订做合同,质保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1年质保期内,产品因不能承受系统工作压力,出现损坏并造成损失。被告公司给付部分损失后其余损失一再推脱。

今年5月8日,袁富法收到案件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但一连几天被告都没接电话。他编写了案件信息和需要进行调解的内容,通过短信发送给被告,希望被告看到后可以主动与原告或调解员联系,但被告依然没有回复。5月25日,他再次给被告打电话,被告声称收到了短信,但认为产品质量问题是原告造成的,被告出于商业信誉已经给付原告部分维修费用。袁富法找到了调解契机,从厂家和客户等不同角度与双方谈话沟通,在原告、被告之间架起桥梁。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赔偿款项1.6万元,并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该案就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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