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近日,被执行人佘某从外地赶到滑县人民法院,当面将欠款偿还给了申请人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然而就在不久前,佘某因担心与申请人李某协商不成,从该院偷偷溜走了。
原来,在2021年,李某与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佘某分期偿还李某借款共计35.5万元,同时约定,若佘某有一期逾期还款,李某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借款。后佘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对被执行人佘某名下银行卡内5万余元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但被执行人佘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无动于衷。执行法官与佘某取得联系,讲清执行情况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佘某于两日内到法院接受执行询问,并与申请人李某协商还款事宜。与申请人李某见面后,佘某希望申请人能再宽限一下时间,然而申请人李某表示其已经给予佘某足够多的时间和耐心,不同意佘某延期履行的建议。佘某见申请人不同意和解,担心会被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借口打电话筹款,悄悄从法院离开。但与佘某同来的朋友并未离开,执行法官通过佘某的朋友告知佘某,如果佘某一直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
佘某经过深思熟虑,表示会再与申请人协商,将全部欠款还清。随后,佘某与申请人李某再次来到法院,佘某将现金交到李某手上,李某也放弃了部分利息,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