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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未保委

多举措精准帮扶涉案困境未成年人

本报讯 (记者 魏 兰)4月6日,记者从市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获悉,为加强对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督缺失或监护不当等导致陷入困境的涉案未成年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未成年人子女给予关爱和保护。

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是困境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根据《意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建立健全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基层公安、法院、检察院发现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符合相关救助保障政策及需要关爱保护的,将通过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共享比对、开展个案会商,按职责落实关爱保护措施,确保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保障不缺位、关爱不缺失。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安全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遗弃、虐待、性侵害、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做好无户口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的户籍登记。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对涉案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落实、教育矫治、综合救助、重新犯罪预防等实施法律监督。各级人民法院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优化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流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兜底保障,对于公检法机关移送的涉案困境未成年人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符合相关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救助。

《意见》强调,各级未保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工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参与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保护活动,针对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不同需求,提供监护评估、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服务,织密筑牢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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