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都君)近日,市林长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资源方面的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衔接,形成资源保护合力。
根据《方案》,建立市级“林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林长办公室共同召集,设立市、县两级“林长+法院院长”联络办公室,由林长办公室、审判机关选派人员组成。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方案》明确了林长、法院院长、成员单位、联络办公室工作职责,安排了协同促进依法治林、做好生态司法服务保障、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宣传三项主要任务,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林业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三项工作机制,促进涉林生态资源案件纠纷联调,资源共享,促进生态资源有效修复和持续改善。


